水环境标准是国家为了维护水环境质量,
工业废水处理,控制水污染,保护人群健康、社会财富和生态平衡,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,是与保护水环境相关的各种技术规范的总称。
我国现行水环境标准体系,可概括为“五类三级”,即水环境质量标准、
工业废水处理,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、水环境基础标准、水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和水环境质量标准样品标准五类,以及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三级。
1、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
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,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:
Ⅰ类 主要适用于源头水、国家自然保护区;
Ⅱ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、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、鱼虾类产场、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;
Ⅲ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、鱼虾类越冬场、洄游通道、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;
Ⅳ类 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;
Ⅴ类 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。